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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00:9999

[房屋租售] 请教,自建房,拍卖,成都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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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确定是法拍?
发表于 2024-9-13 1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害怕要起飞哦
 楼主| 发表于 2024-9-1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几位说得对,不是司法拍卖,只是资产拍卖

不过有村委会备案,有卖方承诺书,以永久使用权来说话,风险在哪呢?  出租总是受保护的嘛
 楼主| 发表于 2024-9-13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旧人不覆 发表于 2024-9-13 14:37
不能获得产权,转让协议在法律面前就是废纸一张,最重要的一句是最后一句,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律法规相关情 ...

没有产权情况下,永久 使用权也有用啊,出租是受保护的三
发表于 2024-9-13 1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卖的房子,不是宅基地
发表于 2024-9-13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拍卖标的为本房屋永久使用权。
二、拍卖标的物如遇拆迁、征用产生的补偿归受买人所有。

列一下成都标准。
第二十条(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补偿标准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执行。

懂了没?
拆迁是补偿给所有权人,而你只有使用权。。。。所以,就算拆迁了,跟你没太大关系。

还有,如果只是想院子房子的使用权,你不如找个熟悉的地方多跟当地的聊聊。
一年3~4万,绝对有人租。

如果真的想要,去农村租个房子不好么。
 楼主| 发表于 2024-9-13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贪狼 发表于 2024-9-13 15:07
一、拍卖标的为本房屋永久使用权。
二、拍卖标的物如遇拆迁、征用产生的补偿归受买人所有。

是补偿给所有权人,没错的

但是所有权人,把收益转卖给了中标人,这个双方承诺也是合理可行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9-13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火药 发表于 2024-9-13 15:02
这是卖的房子,不是宅基地

从明面上说,这是卖的永久使用权,只是房主把附属的权益一起送给了买家,

也遵从了宅基地不能买卖的法律规定。


话说有没有租期不超99年的硬规定?
发表于 2024-9-13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是国家的,宅基地的管理权是下放给村集体

租赁最长20年
发表于 2024-9-13 1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00:9999 发表于 2024-09-13 15:00
没有产权情况下,永久 使用权也有用啊,出租是受保护的三

这不是法拍房,没有法院背书,这只是签的协议承诺的内容,协议大不过法律,你去裁判文书网看一下农村房屋买卖后,最后法院怎么判的就知道了
农村自建房是和宅基地绑定一起的,你这种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出卖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这是为了防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保证耕地的数量。

  2.房屋所有权在转让时,其宅基地使用权也应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受让人在购买农村自建房后,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必须继续用作生活居住。

  4.购房人的条件也有限制,必须限定在本村或经批准回乡落户定居的无宅基地或其已有宅基地少于当地标准的范围内,并须经有权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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